琅俨/文
提问:当一个人年满十八岁时,她或者他的母亲就或可启动法律程序,收回孩子的冠姓权——这到底是什么说法?
单明明觉得,以她对于这个世界的了解之贫瘠,她实在是没法用自己的逻辑把这个问题的答案拼凑出来。
但是这条信息实在是太过“神奇”。以至于新奇的概念才不过刚刚在单明明这里出现,就将她的注意力牢牢地吸引住了。
并且,它也狂野地激发起了单明明的好奇心。
即便单明明已经帮着弟弟,把东西端去给爸爸和王叔叔那里了,她也一直都没法让自己不去想它。
她隐隐地感受到,她不能向弟弟提出这个问题。
因为,这似乎是一个在这个世界人人都知道的,已经普及了的法律常识。
是的。
划重点:常识。
“叩叩。”
走在了前面的单烨明敲起了门。
“是我,烨明。”
姐弟俩进去送了小蛋糕和搭配它的奶油,很快就出来了。
但是在里头的时候话不说,头也不抬,似乎对那两位长辈间的话题丝毫不感兴趣的单烨明……他居然是在关上了房门后,动作流畅地直接蹲了下来,听墙角!
正打算去网上搜一搜“夺回冠姓权”这个词组的单明明见状……只是稍犹豫了那么几秒的时间,就也跟着一起蹲了下来,还让耳朵贴起了门。
姐弟俩就这么四目相对着,偷听起了他们的爸爸和那位王叔叔之间的对话。
“那个女人太狠心了。十八年啊!整整十八年!”
“洋洋念小学的时候,是我天天接送他上学的。这么多年来,我还要每天早上六点半爬起来给她和洋洋做早饭。有几天我起来得晚了,她还要说我。当着小孩的面说我!”
“洋洋的初□□课是我辅导的。洋洋的妈妈每次要去上网买戒尺,都是我给拦下来的!回回我都跟她说,亲生的,别冲动。”
“洋洋像他妈妈,读书读不好,我就跟着他做了一遍高中三年的作业。洋洋哪题不懂,我就给他讲哪题。”
——这是哭诉者王叔叔的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