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路崎岖,两人缓缓的往上走着,轻风微微拂过还是带着些许的暑意。

    今年的夏天走的有些晚,还有点恋恋不舍。

    楚归闷闷不乐的在前面闷头走着,额头沁着点点汗珠,水润的眼睛显得他唇红齿白的。

    真好看。

    沈戍不急不慢的走在他身后,看着楚归白嫩的后颈,一粒汗珠从耳边滑落,缀在小巧的耳珠边。

    一瞬间沈戍觉得自己的心跳倏地变快,随着那滴汗珠而跳动。

    楚归一直是他的理想型,清秀的眉眼,小小的唇珠,还有勾人的泪痣,从当时见面开始,楚归就完完全全的长在了他最喜欢的点上。

    三年过去了,楚归长开了,也更好看了。

    其实沈戍知道,像他这种人应该是要离楚归远点的。

    但是他总是忍不住的去逗弄他一下,像逗一只爱娇的猫儿,逼急了跳起来挠你,但是对他好点又会凑上来对你撒娇。

    就像现在这样,明明气鼓鼓的在前面走,却会担心他跟不上而时不时的放慢速度。

    沈戍轻笑,没有人能在拥有过一支贴心的小玫瑰之后,还能潇洒放手,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。

    他也不能,但是他又必须强迫自己能。

    “你一个人在后面笑什么?我长尾巴了吗?”

    楚归好好地在前面走着,突然听见身后一声轻笑,纳闷的回头一看,果然是沈戍那个笨蛋。

    “在看你走路,一跳一跳的,可能还真是长了尾巴吧,小跳跳虎?”沈戍扯开话题,嬉皮笑脸的躲过楚归往后扬的手。

    “累了?都打不到我了,要不要沈戍哥哥背你啊。”

    楚归回头,忍不住怒视着他,手已经开始不受控制的摩挲这挂在手腕上的小玉斧。

    "您息怒,"沈戍一看楚归脸色不对,连忙敛神收色,“二十包长鼻王快递包邮到家,外加十斤夏威夷果。”

    想了想最爱的零食和坚果,楚归最后还是忍下了这口气,转身继续往山上走。

    他其实有些累了,虽然十八岁正青春,但是也禁不住一天爬两趟山,要是加上昨晚的那一次,这算是连着爬了三次响水山了。

    楚归在心里给自己点了赞,果然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