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励南在娶了谭暮白之后就变成了一个痴汉。
就算是谭暮白吃个饭,陆励南都能够眼睛一眨不眨的在旁边看着她吃半天。
谭暮白在将栗子粥喝完了之后,旁边陆励南马上接过碗:“还要再吃一碗吗?”
“你就不怕我变胖吗?”谭暮白笑着看他。
陆励南好看的唇角勾起,眼睛里面满满都是情意绵绵的宠溺:“没关系,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,胖了,瘦了,老了,头发都白了,满脸皱纹了,都没关系,我都喜欢。”
这句话是他发自内心的话。
因为,她对谭暮白已经迷恋了七年。
不,也许比七年的时间更长一些。
因为在谭暮白刚到军区附属医院实习的时候,他就一眼看中了她。
但是谭暮白不知道。
他期初以为,喜欢谭暮白也不过是一时迷恋,就像是猪油蒙了心,等到这段迷恋的时间结束了,头脑清醒了,就不会再去喜欢谭暮白了。
可是,并不是。
七年的时间,即便是没能在这七年里面跟谭暮白说一句话,见一次面。
可是,他也在心底里面一直一直的念着谭暮白。
他喜欢他,是喜欢她这个人,单纯的喜欢这个人。
喜欢这个灵魂。
谭暮白听他说这样的情话,忍不住勾起唇角笑他:“怎么突然这么会说话?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?”
“我不是一直都这么会说话吗?”
陆励南笑着去给她盛粥。
谭暮白看见他去盛粥,忍不住开口叫他:“我吃饱了,励南。”
“那好,轮到我吃了。”
陆励南用谭暮白用过的碗,给自己盛了一碗粥,然后用小勺在谭暮白的病床边喝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