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大街,凌煜的公寓餐厅内,午餐已经进行到了一半,桌上的柠檬烤鸡在一番展示过后,被侍从从桌上拿了下去,再精心切好,分到了众人的盘中。
烤鸡其实是一道非常讲究火候的菜,盛启在现代的时候,也曾经在家里用平底锅和小烤箱做过,不过烤得不是很成功。
但是这道烤鸡就不一样了,盛启能在切割的过程中,感受到它的多汁,银质的餐刀刮过酥脆的外zj皮,在烤制过程中焦糖化zj,包裹着内部浸满香料的鸡肉。
一刀切下去就像黄油一样,毫不费力。
盛启大口咀嚼着鸡肉,尝到了久违的鲜嫩滋味,蒜香带来一丝辣味,恰到好处的遮盖了鸡肉的腥味。
秋季的柠檬更酸,混合着zj新鲜的九层塔香,让鸡肉下面的小南瓜上都沾满了肉的香味,盛启用勺子轻划开被烤制得粉糯的南瓜,尝了一口。
蔬菜的甜香和鸡肉的滋味,达成了某种微妙的平衡,盛启在心里给这道菜的厨师默默点赞,习惯性地从自己盘子里,拨了一些南瓜和鸡肉给身旁的莫妄。
小朋友正是长个子的时候,要多吃一点才行。
盛启笑眯眯地想到。
莫妄原本正在默默埋头苦吃,整张脸都快埋在了盘子里,此时见自己盘子里突然多出来的烤鸡,不由拿那双水汪汪的眼睛看了盛启一眼,冲着盛启小声道:“阿启,喜欢。”
也不知道是在说喜欢今天的午餐?
……还是在说喜欢盛启?
总之就是喜欢就对了。
在盛启旁边的莫妄,就像一只得到投喂的小猫咪,此时正四爪朝天,露出软乎乎的小肚皮,冲着对方喵喵叫,仿佛在无声的诱惑对方挠一挠它的下巴,或是给它梳梳毛。
他身下坐着zj的椅子,对于他来说还是太矮了一些,临入席之前,盛启还特地吩咐侍从帮他拿了一个垫子过来,结果zj没想到还是不够高,只能勉强够到眼前的餐具。
另一边,盛启把注意力从莫妄身上移开,随手撕开了松软的面包,粘上盘子里的肉汁放进嘴里,两种味道的叠加美味让他微微勾起了嘴角。
一时间让他忘记了,自己原本要说的话zj。
众人的状态大多和盛启差不多,都沉浸烤鸡的美味当中,唯有凌煜,比起常吃的烤鸡,他还是更加关心盛启口中说的“法式长棍面包”的制作方法。
“我从来没听过这种面包,那它大概可以储存多久呢?比甜面包还要久吗?”凌煜面带好奇,近乎迫不及待地问道。
在菲曼帝国,比较常见的面包只有三种,一种就是盛启他们常吃的黑面包,妥善保存的话zj,冬天大概能放3天左右,到了夏天,可能不到半天就发霉了。
除此之外zj,还有一种就是他们现在吃的小面包,它的保质期比黑面包还要短,是用小麦粉烤制的,冬天大概能放置一天左右,第二天就可能发霉变质。
最后一种,也是保存期限最长的一种,是一种叫做甜面包的面包,它一般只有拳头大小,吃起来又油又甜,是依靠糖和大量的黄油延长保值期限的,大概可以存放一周左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