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美东部,一所高中的活动室里,几个年轻人聚在一起。
鼓、吉他、键盘、贝斯,外加手中卷着一本书充当话筒的主唱,很显然,这是一个由高中生组成的乐队。
或许是年龄的缘故,主唱的声音很柔和,以摇滚乐的标准而言,可以说是有些娘炮。
“我空虚的心,心,心,心,心……”
“在我的心里,心里,心里,心里,心里……”
“她起了疑心。”
“x光,x光,x光,x光……”
歌声有一种魔性洗脑的感觉,让人一听就停不下来,脑海中不断回响着单调而重复的旋律和歌词。
“住口,威克斯!”
鼓手第一个忍不下去,将鼓棒砸到主唱的身上,破口大骂道:“这是哪个沙雕写的歌?简直太逊了!拜托,我们的目标可是要成为【darkness】那样伟大的乐队,能不能有点品位?!”
【darkness】乐队,是几个年轻人共同的偶像。
也正是因为这一共同爱好,才会有了这支乐队的成立。
吉他手弱弱地插话道:“但是……托马斯,我们只是一个校园乐队,明年毕业以后就要解散了。”
至于自己写歌的水平,吉他手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过去。
“而且雨果的技术简直太蛇皮了,只会撸三和弦!”主唱将枪口对准了开口帮自己的吉他手。
“同意!”
贝斯手附和着主唱的观点。
“贾维斯,你给我闭嘴!”吉他手立即炸毛,大叫道:“贝斯手没有权利插话!”
“可是……”
贝斯手不忿地说道:“【darkness】的boss就是弹贝斯的。”
“喂,你们几个别吵!”
还是鼓手的嗓门最大,压下了其他人吵闹的声音,大声道:“我觉得我们应该正式成立一支乐队,签约经纪公司和唱片公司,推出专辑!我觉得我们会成为大明星的,就像【darkness】那样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