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it’s,been,a,long,,you,,friend。”
“and,And,I'll,tell,you,all,about,it……”
“when,I,see,you,again~”
美国工作效率还是不错的,至少谈好了就很严谨。
Mv导演已经找好,第二天就去见面,签合同谈事。其他的就开始进行专业录制,并且稍后还要进行MV拍摄。
导演温子仁其实不是系列导演,只是这一部。结果保罗去世了。
所以已经拍完的速激7要补拍一段彻底让保罗从此退出这一系列的情节。而且要有情怀和感人。温子仁中文本来就不算母语,毕竟是美国长大,而颜煌英文又不错,加上被文森的教授纠正。两人就用英文交流。
如今这首歌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品,却很重要。
可以极大感染速激7的影迷们怀念保罗。肯定有商业考虑,为了借助保罗的去世让速激7这个本来小成本制作起身的系列可以升华成情怀大片。当然票房也更期待。
这这对保罗也没坏处。相当于去世后追加爵位或者官位的哀荣。
去世前不算一线,但去世后经过这样的渲染,或许地位就会和生前有极大的提高。也算是剧组为他做的最后一点事。
当然这和颜煌没有太多关系。对他来说,就是文森帮他联系的一个国际资源而已。只是他们愿意怎么上升是他们的事,自己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就好。想太多也没有用,更没必要。
“We've,co,a,long,way,frowhere,we,began”
“I'll,tell,you,all,about,it,when,I,see,you,again”
“When,I,see,you,again”
其实颜煌部分的歌词几乎就这么多,而且后续变化也不大。唱好就行。主要是文森的rap部分歌词会多一些,但他本身就是美国人。母语是英文,两人都需要练一下,但扬长避短已经提前做好。
当时颜煌也没想过这歌两人唱。他是先做好曲后作词的,而且作曲也就半小时就做成了。不能说糊弄文森,但本身不是为了商业考量,就没那么讲究。
至于作词方面他自己判断就好。他写出两个人唱的部分,那就两个人唱无所谓的。或者他写出rap,他想独唱就既唱又说随他便。没想到他自己又跑到美国直接谈成,也算是颜煌好心有好报。
颜煌走出来,美国录音师比个ok的手势。意思颜煌录制很不错。
之后就是文森的部分,他的歌词多。肯定花费时间长。说唱还要练习,因为他不是说唱歌手。
此刻已经是第三天了,来到美国纽约。就住在文森家。
颜煌后来也清楚,或者说都不用想。肯定是他父亲的关系。关系这个词都被收录到英文词典内了,在哪用不到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