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秀秀?你也来这里看演唱会么?这可真是太巧了啊。”许苏晴也露出了满脸的惊喜,笑着看着眼前的郑秀秀。
上高中的时候,许苏晴便和郑秀秀的关系非常好,两个人做了三年的同桌,几乎做什么都在一块。
只不过后来上大学之后,大家去了不同的城市,关系也就淡了下来,郑秀秀从上大学之后,便没再回过江城,所以许苏晴则是因为嫁给了林阳,在几年时间里,都不太相见自己当初的同学。
所以算下来,她们两个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见过了。
许苏晴满脸的感慨,能在这种地方碰上当年的好朋友,也算是一种缘分了。
郑秀秀也是一脸的唏嘘,不过她的眼神当中带着一丝尴尬,开口说:“我不是来看演唱会的,我就是来这边转转,因为没抢到票,所以只能在外边瞅瞅了。”
许苏晴听到郑秀秀的话,当即开口说:“那要不你跟我们一块进去吧,正好我们这么多年没见了,这次见面,一定得好好跟你叙叙旧。”
郑秀秀赶紧摇头,开口说:“不用了不用了,你们抢到这演唱会的门票应该也很不容易吧,我要是跟着进去,你们就进不去了。”
许苏晴笑了笑,说:“没关系的。”
接着她便扭头看向了林阳,开口问:“多带一个人进去,应该没问题吧?”
林阳笑着回应:“应该没什么问题,今天来的时候酒店经理把演唱会主办方的电话给我了,让我有事打电话,我待会儿打个电话,应该就能进去了。”
许苏晴顿时满脸高兴,直接将诺诺给了林阳,然后伸手挽住了郑秀秀的胳膊。
郑秀秀被他们两个人的对话说的云里雾里的,心想这次的群星演唱会规模如此之大,管理肯定也相当严格,就算认识里边的人,也不可能打个电话就能多带个人进去了。
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,一对打扮时髦的年轻男女走到了他们边上,准确的说他们是冲着郑秀秀来的。
那对年轻男女脸上都带着嘲讽的笑容,显然是有些瞧不起郑秀秀。
“呦,这不是郑秀秀么,怎么,你也想来这儿看演唱会啊,但是这儿最普通的门票,都要五千多了,你买的起么?”那个女的阴阳怪气地开口说了一句。
男的立马附和道:“兰兰,你别这么说,没准人家就是路过呢,毕竟她还得忙着去饭店里刷盘子呢。”
郑秀秀听到两个人的话,一张脸顿时变得阴沉了下来,相当生气地说:“没错,我确实只是路过这里,但是这跟你们有什么关系?”
“呵呵,我们也没说跟我们有关系啊,就是看到你了问一句,不行么?”被叫做兰兰的女孩讥讽道。
这个女的名为李新兰,是之前郑秀秀公司的一个同事,算是一个小领导,因为别的人都巴结李新兰,唯独郑秀秀没有巴结过她,所以李新兰对郑秀秀有非常大的意见。
虽然现在两个人已经不在一个公司里,但是李新兰每次碰到郑秀秀,依旧会对她进行一番冷嘲热讽。
而李新兰边上的那个男的,名为孙志杰,是深市一家实力还算可以的富豪的儿子,算是一个富二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