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安会>历史小说>大商监察使 > 第三十三章 炼铁熔金,御火吞天
      “运城的知县,如何敢插手我幽县事务?”

      李成运尽显张狂,本就魁梧无比的身材,在血气运转之下更显威猛,犹如巨灵神降世,压迫感十足。

      “铁棠,你的名讳李某早有耳闻,大家都是隶属巡检司,本官也不跟你废话。

      除非是清水郡总郡捕签发的刑拘令,否则今日你从哪里来,就乖乖回到哪里去。”

      嘶!

      铁棠深吸一口气,知晓以寻常手段....那是带不走李成运了。

      这里面其实有些问题非常微妙!

      运城知县签发刑拘令....能不能逮捕其他城池的总捕头?

      理论上可以!

      不过实际操作情况下,没有人会这么做。

      这种跨城执法,首先就过不了当地知县那一关,其次还有县丞。

      没有人会喜欢别的官员,特别是同级官员,来插手自己地方的事务。

      还有第二点,也是最微妙的一点。

      捕快体系,乃是单独存在。

      即便是本地的知县,对本地总捕头,也只是有名义上的管辖权。

      真正涉及到捕快的功绩、赏罚、升降、调度等等......完全不关知县的事。

      知县在这些事务之上,甚至说不上多少有分量的话,真正的决定权都在巡检司!

      比如铁棠由蓝衣捕快,越级成为运城总捕头,就跟运城知县无关。

      乃是清水郡的总郡捕签发令状,直接跨级提升。

      所以铁棠别说拿着运城知县的火签,就是拿着幽县知县的火签,也没有那么容易擒拿李成运这位总捕头。

      李成运就是吃定了这点,并不怕铁棠所谓的刑拘令。

      当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