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他第一次吃熟肉,和生肉相差太多,咬在嘴里还会烫舌头。可吃了几口之后,他发觉,这个比生的好吃。于是把剩下的鸟扔进去,一起烤。
香味越来越浓,吸引了附近几个流民的注意力,他们没想到狼崽子竟然吃的比自己还好。
重要的内脏被男孩全部吃干净,宋捡是自己的低位狼,只能吃剩下的。但翅膀和鸟脚,男孩帮宋捡烤熟了,这一次他用了沙土。
抓两把沙子,把火苗盖灭掉些,再拿,手没有被烫出水泡。
麻绳拽动一下,宋捡知道小狼哥吃完了,轮到自己。“小狼哥,我今天和张牧说话了呢。”他小嘴巴吧唧吧唧地嚼肉,也不管人家听不听得懂,“我和他说,用搓麻绳来换大布和木棍,你等我吃饱,我……我搓得可快了。”
“麻,绳,换布。”男孩把他吐出来的骨头收起来,扔给狼群。狼从不浪费食物。
“嗯,我可有用了,你别扔我行不?”宋捡还是害怕,亲生爸妈都能扔下自己,更何况一个没有关系的陌生男孩。要是自己再被扔掉,不是死在风暴中,就是死在樊宇手里。
“我可有用了,求求了。”宋捡又重复一次,他懂,只有有用的人才能活下来。
脖子上又一拽,宋捡却安心了,小狼哥这是在和自己说话。鸟翅膀烤熟了很香,他一丝丝地撕着肉,很珍惜地吃。
“小狼哥你真好。”他还得夸夸,笑嘻嘻的嘴角全是肉味,“你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了,以后我都跟着你。”
男孩听不太懂这句,什么叫最好最好?不懂。但跟着就跟着吧,宋捡这匹狼非常笨,不会捕猎,不会奔跑,凉,不会吃生肉,还穿衣服。
又过几天,宋捡终于拿到了张牧给的原材料,开始搓绳子。
妈妈以前教过他,因为自己瞎,他们不让自己出帐篷,就坐着帮他们搓绳。绳子用处很大,可以换罐头。
材料是荒漠里的一种草,晒干后很坚韧,但是容易断,必须要把几十根编到一起,才能变成一根粗粗的绳,那时候就不断了。
白天,小狼哥跟着狼群出去围猎,天色变黑才回来,宋捡一整天都坐在垫子上搓绳,累了就抱着狼睡一觉。有狼的时候他不害怕,狼和小狼哥一样,会护着他。
张牧偶尔会过来看看,只看一个漂亮的男孩坐在狼堆里,嘴里咬着绳头,细细的手指一根根分出草丝来,把短的打结,接成长的,按照一定顺序编好再叼着绳头搓。
这是一个很麻烦的工作,营地里最擅长手工的女人都不愿意干。张牧也没抱太大希望,原本只想给宋捡找一个活着的期望。
视觉是最重要的沟通方式,宋捡看不清楚,他的世界大打折扣,有点事情干,不至于瞎想。但是张牧没想到,两个月之后,宋捡真的给他搓好了,好长好长一根,绕了十几圈套在脖子上送来的。
绳子的重量,差点压垮这个小男孩。
“张牧,我干完活儿啦。”宋捡是被小狼哥拉着来的。这几个月,脖上的皮肤磨破整整一圈,但小狼哥不给他摘,只好继续磨着。磨到现在,新长出来的皮肤又破了,但是没那么疼。
张牧和罗小兰从帐篷里出来,他们的儿子女儿躲在远处看。
“嚯,这么长,都是你搓的啊?”张牧着实没想到。孩子劲儿小,绳子比大人搓得细,但是可以用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