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儿笑盈盈的走进了客栈,她是来这里送豆腐的。
她和母亲陈金诗到了扬州后,便来到了这里,靠卖豆腐维持生计。
这是金儿的母亲跟沈毅强烈要求的,在刚一开始,沈毅还有些莫名其妙,因为按照沈毅的想法,本来是想让她们在同福客栈呆着的。
可陈金诗是个很聪明的女人。
她看到了同福客栈里那些国色天香的女子后,就知道当初自己那些小想法都可以抛之云外了。
但她私底下曾经问过自己女儿的看法,金儿虽然沉默不语,可陈金诗还是看得出,自己女儿对沈毅还是很有感情的。
她那颗心不禁炽热了起来,沈毅这样的青年才俊,日后的成就简直无法限量,若是自己的女儿能跟了他,一辈子也算有了着落。
那样的话,就连自己也可以捎带着享享福了。
因此陈金诗毅然决然的提出出去住。
这不是她傻,而是她经过这几日的观察,揣测出的沈毅的脾气秉性。
这是一个很重感情,也很有原则的少年。
自己目不识丁,女儿也是个从小没受过什么教育的野丫头,在同福客栈呆着,简直毫不起眼。
日子久了,没准还会引起沈毅的厌烦。
既然如此,还不如自己索性搬出去住,这样也好给沈毅留一个念想。陈金诗对男人可谓了解的很透彻,在她看来,世界上的男人都是有根贱骨头的。
拥有的不珍惜,得不到的反而是最好的。
抱着这些想法,陈金诗便带着金儿来到了这里。
之前的勾当肯定是不能做了,陈金诗便自己张罗着,开了一家豆腐坊。
沈毅知道后,也不禁十分的赞赏,觉得陈金诗是个挺有主意的女子。
他也就顺手帮了一下这陈金诗,并委托谢宗燕对陈金诗母女好生看顾。
谢宗燕当然没理由拒绝,因此陈金诗的豆腐坊开的很顺利,而且绝对没有青皮流氓敢去惹事。
日子长了,陈金诗还真就觉得开个小豆腐坊挺不错的,挣的钱也够母女二人花用,最重要的是,她第一次从街坊邻居那里收获到了尊敬。要知道,在金陵,她是所有人口中的婊子,很多人觉得多看她一眼都会脏了眼睛的。
金儿今天是替母亲给这客栈送豆腐来的,她们的豆腐味道很鲜嫩,因此很是打开了些销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