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是些干黄土,挖起来很容易。女人孩子为了挣这几个窝窝,也会来这里干活,她们一般会去抬土筐。
中午或是高粱米饭,或是窝窝。晚上会加餐,每人发一块榨油剩下的豆粕。有时候也有人会趁人不注意,悄悄将喂牛喂马喂驴的豆粕,抓上一把藏在衣服里,夜里偷偷做零食吃。
来这里的人基本都是很满足,因为平日里就算农闲时候,他们也得干活,给主家干活,往往还没钱。
想象中,佃户和主家应该是契约的雇佣、租赁关系。
但问题在于,不谈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平等雇佣、租赁关系,就是扯淡。
理论上,农闲的时候主家叫你去打圩子、夯土墙,谁说非得去?可不去的话,明年就别想租地了。
就像是寺庙往外租地看媳妇一样,理论上大家是平等的租赁关系,你情我愿,谁也没逼谁,为了媳妇可以不租。但不租喝风?
如今这里不租地,可以下南洋。
但除非是家里一点都过不下去了,一点自己的地都没有了,谁又肯背井离乡呢?
虽然也办了青苗贷,可实际上对这些租地百姓来说,只有两个选择。
要么,贷青苗贷,把欠主家的租子都还齐了,得了两清的文书,直接下南洋干活还青苗贷的债。
要么,继续借主家的高利贷,明年还能租到土地,继续维持基本的生活。
早就有人劝过刘钰,说这么搞就是赔钱的,因为你手里没有土地。刘钰“固执己见”,乡绅的反击也直抓要害:借青苗贷,就别想租地。
要么、继续当佃户。
要么、下南洋。
而借青苗贷,好好干,奋斗成自耕农、小地主?
这第三条道路,是根本不存在的。
尤其是伴随着朝廷要修淮河的消息传来,更是如此。谁卖地,谁傻。眼瞅着要是修好了,九等田要变二等田了,这个节骨眼上把地卖了?
是以,有地的,但同时也得租地的,盼着忍一忍,将来就好了,先租地凑合着过。
没地的,要么心一横去南洋了;要么就真的不敢借青苗贷,继续当佃户。
而选择继续当佃户,就得时不时为主家履行一些封建义务,比如打圩子、夯墙之类的事。
佃户是不如长工的。